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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办律师简介
向孟律师,中南民族大学法学本科学历,执业以来办理各类案件百余件,担任多家公司常年法律顾问。思维开阔、责任心强,曾办理的保理合同纠纷系列案件及多个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件,都取得较好的结果。
承办律师简介
陈胜生副主任,高级合伙人,擅长办理民商法律事务、公司法律事务。曾获湖北省优秀律师、宜昌法学会优秀会员等荣誉称号。
案情简介
2018年2月,黄某与某劳务公司签订《脚手架工程分包合同》,约定劳务公司将相关楼栋的脚手架工程分包给黄某,包括周材提供及搭拆施工。2019年6月,黄某与劳务公司因结算发生纠纷,同年7月委托律师代为向法院起诉。该案经一审、二审、重申一审、二审等四审程序,最终于2022年5月取得生效判决,判令劳务公司向黄某支付工程款137万余元及利息。此后劳务公司仍未付款,黄某委托律师代为申请执行。诉讼中财产保全只冻结到劳务公司2千多元钱,执行中律师更是发现该公司已沦为空壳,原来的三个股东熊某、王某、王某某已于2021年9月13日将全部股权无偿转让给现任股东蔡某。律师到劳务公司所在地调查,发现该公司所在地已经拆迁,杳无音信;法院执行未果,裁定终结本次执行。
难道就此放弃,绝不!律师决定进一步调查、梳理案件线索,一定要找到突破口!经多次深入调查,该公司虽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股东出资2017年就已实缴到位,但律师调查银行流水发现原股东并未向该公司实缴出资;现任股东蔡某,经调查是当地一名低保户,孤身一人,居住的平房还是村里帮其建的。显然,劳务公司原股东熊某等人早就预谋转股逃债。为维护黄某合法权益,律师开始实施追加原股东熊某等人为被执行人的方案。
代理意见
律师认为:1.股东熊某等人未实缴出资,其控制的劳务公司却公示其已实缴,为保护公司债权人的信赖利益,熊某等人应在公示“实缴资本”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;2.劳务公司负债后,熊某等人将股权无偿转让给明显无出资能力的低保户,系为逃避公司债务及股东责任,熊某等人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。
裁判结果
律师代黄某提出追加被执行人的申请后,执行法院采纳了律师的意见,裁定追加熊某等人为被执行人。
熊某等人不服,以“出资期限尚未届满,其享有出资期限利益”、“股东有权自由转让股权”、“要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也是追加蔡某”等为由,反告黄某(这种诉讼称为被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),请求判决不追加其为被执行人。这一诉讼又历经一审、二审,最终尘埃落定,熊某等人未能翻盘。
此后,律师代黄某申请执行熊某等人,查控冻结了其资产,目前正在依法处置程序中。熊某等人转股逃债之局已被击破。
律师点评
虽然黄某与劳务公司的合同纠纷案到2022年5月才作出生效判决,但黄某对该公司享有债权的事实是确定的,仅具体数额有争议。该公司原股东熊某等人在诉讼中将股权无偿转让给低保户蔡某,且均未实缴出资,其逃债意图明显。律师深入调查分析,充分运用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法律规则,击碎了熊某等人利用股权转让逃避债务的策略,使陷入困局的执行案件“柳暗花明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