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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您好!我今年5月经人介绍买了一辆二手长安之星的微型货的,车没过户。由于车子欠费而无法年审,请问律师您:他欠下的费用是由我来付,还是他付?

  冰河 2007-09-06

  律师您好!我今年5月经人介绍买了一辆二手长安之星的微型货的,车没过户。由于车子欠费而无法年审,请问律师您:他欠下的费用是由我来付,还是他付?


  管理员回复

  根据我国《合同法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,双方对费用承担没有约定的,可以协议补充;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情况下,按照合同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。本律师认为,根据公平原则和交易习惯,车辆交易前发生的费用应当由出卖人承担。(郑国庆律师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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