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迎访问湖北陈守邦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! 网站首页 联系我们 企业邮箱
联系我们
湖北陈守邦律师事务所
联系人:郑女士
电 话:0717-6900007 / 6900008 / 6900009
邮 箱:csblssws@163.com
地 址:宜昌市发展大道57-6号三峡云计算中心
B座17层
经典案例 当前位置: 首页 经典案例

劳动者被转移用人单位,向原单位主张经济补偿纠纷案

  经典案例申报

  --劳动者被转移用人单位,向原单位主张经济补偿纠纷案

  案号:(2018)鄂陈律民字第0318号

  承办人:陈静 2019.1.8

  公交集团21名劳动者被集体转移到交运集团工作,工作岗位未变,工龄连续计算,劳动合同权利义务未发生实质性改变。此情况下,劳动者向公交集团索要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95万余元。本案经历二次仲裁,二次一审诉讼,我方代理的公交集团三胜一负,日前,西陵法院判决支持公交集团不予支付经济补偿的诉讼请求。

  本案经典之处在于承办人紧扣双方劳动合同形式上解除,实为用人单位变更,劳动者权益未受损害的实质,排除了《劳动合同法》关于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经济补偿规定对本案的适用。


服务热线

0717-6900007
0717-6900008
0717-6900009

微信服务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