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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好: 有一朋友在饭店吃饭,由于店主操作不当,将燃烧的酒精泼洒至我朋友的脸上、手臂、胸部和腿上,造成大面积烧伤,经法医鉴定为轻伤。

  逍遥子 2007-12-16

  您好: 有一朋友在饭店吃饭,由于店主操作不当,将燃烧的酒精泼洒至我朋友的脸上、手臂、胸部和腿上,造成大面积烧伤,经法医鉴定为轻伤。开始店主承诺赔偿1万元,之后又改口,他们仗着法院有熟人,原话这样说:“最多只能给七八千,否则一分也没有!”朋友今年27岁,刚做妈妈。很是无奈,请您给出条可行之策。望请回复。

  管理员回复

  你的朋友有可能获得以下项目的赔偿: 医疗费(据实赔偿); 住院生活补助费(如果确实住了院的话); 护理费(如果确实必要护理而且实际有人护理的话); 误工费(因治疗而耽误工作的话,应参考收入损失计算这一项赔偿金); 残疾赔偿金(如果烧伤程度较重,经鉴定已经构成残疾的话,注意“轻伤”不等于“残疾”); 被抚养人生活费(条件是构成残疾); 整容美容费(如果治疗烧伤后,必要而且可能整容美容的话); 精神损害抚慰金(即精神损害赔偿); 交通费、住宿费(按必要开支赔偿)。 你们可以对照着计算一下,看对方承诺的赔偿是否太少。如果差不多,你们应当考虑和解;如果相差太远,你们可以考虑起诉要求赔偿,当然,你们仍然可以和解。(陈胜生律师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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